民事訴訟終審判決可以申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如果你不懂案件所涉及的實體法律規定及相關的訴訟程式,找個律師代理,可以省去很多麻煩,更主要的是可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寫訴狀、舉證、辯論,提供當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規幫助,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提起民事訴訟要給錢。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 ...
一般的民事訴訟開庭前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後開庭前調解,開庭後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案件進入二審程式,進入再審程式,還可以調解。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
不服二審判決申訴期限一般是6個月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
民事訴訟是正常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因民事糾紛被起訴的,只要遵守法庭紀律,尊重生效判決,不會對個人的成長髮生不良影響,但是如果惡意抗拒訴訟,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將對個人的信用紀錄產生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
民事訴訟起訴可以代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民事訴訟法》第 ...
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制度,不能對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但這並非意味著無任何救濟途徑。對於小額訴訟案件的判決、裁定,作為的當事人,可以按審判監督程式申請再審,符合再審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適用簡易程式的部分案件中設立了小額訴訟制度。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