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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特別法人是指哪些

民法總則特別法人是指哪些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法人一章第四節專門規定了“特別法人”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教授說,“法人”分類是我國立法的創新。“儘管現在對法人的分類,營利和非營利的分類,關於特別法人的規定,關於非法人組織的確認,仍有不同看法。但它確實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如若不明白,請諮詢相關律師代理

民法總則事業法人的規定有哪些

  民法總則事業法人有以下規定:

  《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九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特別法人包括哪些人

  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法律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等組織”特別法人“地位,使其可以獨立開展經營業務,打官司也可以獨立成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於其更好地參與民事生活,也有利於保護其成員和與其進行民事活動的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十六條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民法總則法人制度是什麼

  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

民法總則關於商法有哪些規定

  民法總則關於商法有法人的相關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

民法總則規定法人分類是什麼

  我國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特別法人三類。   依據《民法總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第八十七條規定,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第九十六條,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 ...

民法總則規定法人的條件是什麼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人。   民法總則規定為具備法人條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提供公益服務設立的事業單位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民法總則》第八十八條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務設立的事業單位,經 ...

民法總則關於法人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總則規定了法人的定義,法人成立的條件等。   《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 ...

民法總則規定非營利法人包括哪些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等。【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八十七條規定,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

特別法人民法總則如何規定

  1、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2、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機關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3、機關法人被撤銷的,法人終止,其民事權利和義務由繼任的機關法人享有和承擔;沒有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