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的代理和代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其含義上,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代理辦理相關業務,其法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代表是指代表公司或者法人決定某些事務,其法律責任由代表人本人承擔,被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代理需要被代理人的授權和委託,而代表不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民法總則的代理和代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其含義上,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代理辦理相關業務,其法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代表是指代表公司或者法人決定某些事務,其法律責任由代表人本人承擔,被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代理需要被代理人的授權和委託,而代表不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而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而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物件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階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專案,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係,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係,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而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而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物件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階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專案,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係,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係,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