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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一條具體規定

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一條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具體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需要進行巡迴審理,就地辦案。

  釋義:開庭審理的地點在受訴法院審判廳內進行,也可以根據客觀需要和可能,到當事人所在地、案發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審理。巡迴審理可以方便群眾參加訴訟,有利於生產和工作,判決生效後更容易執行。

第一百三十一條刑訴法規定了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了勘驗、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筆錄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了審判長應當對庭審筆錄進行審閱和確認,證人、當事人也應當對庭審筆錄進行閱讀和確認,這是為了保證庭審筆錄的客觀、全面和準確性。

民訴法第二百零九條如何理解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理解:執行程式中,案外人因實體法上的原因承受執行當事人地位,享有申請執行人的權利或者承擔被執行人的義務,就是執行承擔。其包括執行程式中權利的繼承和義務的承擔兩個方面。


羅漢第一是哪位

  五百羅漢第一百九十一位是羅旬尊者。   羅旬生來命薄,他出生時,相師說他無相,因此不得父母的喜愛。十二歲就被逐出了家門,以乞討為生,佛使阿難勸他出家。   他出家的時侯,佛祖用手摩其頂,頭髮就落了下來,然後披上袈裟,佛賜名位羅旬。出家後,不但自己遭殃,而且連累了眾僧,化來的齋飯不翼而飛。佛祖為了找到原因, ...

紅樓夢第一回概括

  1、紅樓夢第一百二十回概括,甄士隱詳說太虛情,賈雨村歸結紅樓夢。   2、賈政去金陵安葬賈母,聞喜訊回京,於船中寫家書時遇寶玉,僧道與之同去,政追不上。只見白茫茫一片曠野,並無一人。薛蟠回,誓改前非,香菱被扶正。薛姨媽以李紈比寶釵。襲人不得已而嫁蔣玉菡。士隱對雨村說,賈府將來要“蘭桂齊芳,家道復初”。 ...

袁世凱有沒有籤

  簽了。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來到中南海求見了袁世凱,遞上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條。所謂二十一條,共5項21條款,是日本對中國提出的不平等條約,內容總結如下:   1、把山東劃為日本勢力範圍。   2、日本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延長旅順、大連租期至99年。   3、中日平分漢冶萍公 ...

民法總則第一是什麼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 ...

新婚姻法規定了什麼

  新《婚姻法》二十一條規定的是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

民法總則第二內容規定如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一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第21條是關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範圍的規定,即8週歲以下者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 ...

民法總則六規定是什麼

  《民法總則》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是: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