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特點:
1、借款手續不完備。民間借貸一般發生在熟人之間,礙於情面有時可能不寫欠條或還款時不及時收回欠條。
2、擔保方式不明確。
3、借款目的不明確。
4、利息過高,有高利貸的現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具有下列特點:
1、借款手續不完備。民間借貸一般發生在熟人之間,礙於情面有時可能不寫欠條或還款時不及時收回欠條。
2、擔保方式不明確。
3、借款目的不明確。
4、利息過高,有高利貸的現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三種方式:
(1)協商。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願、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2)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並做出裁決。
(3)訴訟。指合同雙方將爭議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式解決爭議、進行裁決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身份證,在我國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證明依據,因此身份證是必須的!2、借款合同、借據、借條之類的證據,根據有關規定,原告應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3、注意區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借條法律時效為20年,而欠條為2年,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到期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出具憑據之日起計算。4、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書證也可以作為證據,因此在平時借款的時候注意保留。5、證人證言,可以找與自己沒有利害關係的證認證言作為證據,並最好可以當庭作證。6、錄音,在我國,當事人在打官司常有舉證責任,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而對於證據的調查取證,就是相當關鍵的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