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江、河為水源的飲用水水源的水域保護區,分為一級、二級和准保護區。
1、取水點周圍半徑100米內的水域為一級保護區。
2、取水點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線的水域內且在一級保護區外的水域為二級保護區。
3、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為準保護區。
二、以湖泊、水庫為源的飲用水水源的水域保護區分為一級和二級。
1、取水點半徑300米內的水域為一級保護區。
2、取水點周圍半徑500米內且在一級保護區外的水域為二級保護區。
三、以江、河為水源的飲用水水源的陸域保護區分一級、二級和准保護區。
1、取水點上、下游100米,寬度為沿岸至江堤範圍的陸域為一級保護區。
2、取水點上游100米至1000米,寬度為沿岸至江堤範圍的陸域為二級保護區。
3、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5000米,寬度為沿岸至江堤範圍的陸域為準保護區。
四、以湖泊、水庫為水源的飲用水水源的陸域保護區分一級、二級。
1、取水設施沿岸周圍半徑300米內的陸域為一級保護區。
2、在一級保護區外半徑延伸至500米處的陸域為二級保護區。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所及的範圍。
專利權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公開換保護是其得以執行的基礎原理。其範圍的確定,關乎專利權人及社會公眾利益邊界的劃定,對專利制度的執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一)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准註冊的商標為限。
(二)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 ...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
一、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侵權訴訟中,應當提交其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圖,說明其外觀設計保護的獨創部位及內容;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已向中國專利局提交設計要點圖的,專利檔案可以作為認定外觀設計要點的證據;
二、外觀設計專利權請求保護色彩的,權利人應當出具有中國專利局認可的相關證據,用以確定外觀設計的保護 ...
人文生態環境簡稱人文環境或文態環境或文化環境,亦即人文景觀,是歷史形成的,是勞動創造的,是智慧結晶,是前人留給後人代代傳承發展的寶貴財富。
人文生態環境是一定社會系統內外文化變數的函式,文化變數包括共同體的態度、觀念、信仰系統、認知環境等。人文環境是社會本體中隱藏的無形環境,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民族靈魂, ...
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包括:
1、禁止不當註冊;2.禁止不當使用;3.禁止作為商號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
變壓器過流保護的保護範圍:就是指各側過流保護的保護物件。當變壓器任意一側的母線發生短路故障時, 過流保護動作。因為三側都裝有過流保護 ,能使其有選擇地切除故障。而無需將變壓器停運。各側的過流保護可以作為本側母線 、線路的後備保護 , 主電源側的過流保護可以作為其他兩側和變壓器的後備保護 。
變壓器 過 ...
利害關係人的保護範圍:在行政許可的過程中,對非行政相對人所主張的相鄰權、競爭權、環境權的保護機制,一般有兩種,一是行政機關主動考慮相關因素後,理性的作出決定,另外就是為行政機關設定一定的義務,用義務來保障權利的實現。第一種機制存在的前提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具有高度的理性,能自覺地、主動地避免錯誤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