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17年10月起、帶病還鄉的退伍軍人每年每月能給550元補助。這是民政部2017年9月底釋出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物件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的訊息。
2、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卹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於50元。
1、從2017年10月起、帶病還鄉的退伍軍人每年每月能給550元補助。這是民政部2017年9月底釋出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物件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的訊息。
2、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卹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於50元。
1、《軍人優待撫卹條例》規定:第三十二條 國家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由所在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2、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以外的醫療費用,未參加醫療保險且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給予補助。
2021春節值班加班費怎麼算 2021春節期間值班補助標準如何計算
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透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並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對於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職工意願安排補休。
其中,2021年春節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為法定節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為調休的休息日。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實行標準工時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
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
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先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後,再另外支付的。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春節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
1月1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總工會、市企聯/企業家協會、市工商聯聯合釋出《關於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留京過年期間穩定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重點從用心留人、用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等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要求和措施,確保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在京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透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並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對於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職工意願安排補休。
春節期間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嗎
公司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拖欠加班費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春節期間仍然在上班,那麼是屬於加班的情況,所以對用人單位來說需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費用。但是這樣的一種加班費用支付需要考慮到勞動者平時的工資水平,也就是以平時工資水平為基數,然後再乘以三倍來計算最終的加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