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價除以11、72即應交購置稅額;
2、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
3、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1、車價除以11、72即應交購置稅額;
2、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
3、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佈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徵) 。計稅價格=增值稅的稅前金額,而增值稅稅率17%具體公式: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10%。舉例:8萬元新車購置稅=10%*80000/(1+17%)=6837.6元。(簡單來說就是用車輛的發票價格除以1.17,再乘以10%。)
至於低於1.6排量(含1.6排量)的汽車。從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車購置稅的優惠政策。
2017年1月1日起,1.6以下排量的汽車稍比15、16年的購置稅高了,恢復到7.5%.現在國家發文,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的汽車(新能源汽車除外)的購置稅恢復按10%的徵收額度。
汽車購置稅計算注意事項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2、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時應提供以下資料:(一)納稅人身份證明;(二)車輛價格證明;(三)車輛合格證明;(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一般是購買的車險證明】3、進口車輛納稅公式: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1、車輛購置稅稅率:車輛購置稅實行統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即計稅價格=全部價款/(1+13%)注:目前增值稅稅率為13%。
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再加消費稅。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其中:應納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3、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