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各科分值設定為:語文160分,數學160分,外語120分,共440分。語文、數學分別另設附加題40分。文科類考生加試語文附加題;理科類考生加試數學附加題;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加試附加題。文科類、理科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80分,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40分。
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各科分值設定為:語文160分,數學160分,外語120分,共440分。語文、數學分別另設附加題40分。文科類考生加試語文附加題;理科類考生加試數學附加題;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加試附加題。文科類、理科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80分,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40分。
高考附加分是高考除文化課以外另外加的分數,有以下情況可以獲得高考附加分:
1、根據規高考加分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透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
2、上述七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3、有三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三類考生分別是: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上海高考附加分是對於參加高考的特殊群體給予額外加分政策,特殊群體有以下幾類:
1、烈士子女,加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證明;
2、高中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戶口簿和身份證;
3、歸僑、歸僑子女,加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到上海市僑辦;
4、華僑子女,加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僑辦證明;
5、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青年,加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到上海市臺聯會;
6、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需要憑退伍證書、立功受獎證書、安置部門證明;
7、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加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