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試內容: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各地實際,增加汽車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確定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
主要考試內容: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各地實際,增加汽車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確定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
科目四考試沒過可參加補考。
科目四,又稱科目四理論考試、駕駛員理論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後,科目三考試分為兩項內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駕駛考試,俗稱“科目四”,考量“車德”。因為這個考試在科目三之後進行,所以大家都習慣稱之為科目四考試。實際的官方說法中沒有科目四一說。
駕駛證考試是為了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該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場地駕駛技能、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相關知識三個科目四項考試。
駕駛
夜考會涉及到遠光燈、近光燈的變換。夜考行駛距離要比白天路考短,控制好速度,把握好燈光,還是容易透過的。
1、發動車輛,開啟車燈,車輛啟動前注意轉向燈。
2、行駛過程中,注意近光燈與遠光燈的合理使用。一是會車時,距來車150米左右,必須使用近光燈;二是當跟隨前方車輛時,必須使用近光燈;三是超車時,一方面開啟轉向燈,另一方面必須使用遠近光燈變換提醒前方車輛;四是經過道口,必須使用遠近光燈變換提醒路口左右車輛注意。
3、晚上行車,在無霧、無大雨的情況下,不要使用霧燈。
4、夜間行車,注意車速控制。一般低於道路最高限速。
5、會車時,注意穩住車輛行駛方向,不要過於向右邊靠,注意右方行人或車輛。
6、夜間道路顯得比其他地言白些,注意看清楚路面標誌。
7、經過橋樑、上坡或下坡時,能正確估計車輛行駛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