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立案。需要先準備以下證據,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轉賬記錄;
2、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有會更好);
3、考勤記錄;
4、同事的證人證言;
5、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6、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7、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裝、工作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可以立案。需要先準備以下證據,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轉賬記錄;
2、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有會更好);
3、考勤記錄;
4、同事的證人證言;
5、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6、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7、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裝、工作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勞動者連續曠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位以曠工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並提前告知,單位依據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曠工達到一定天數,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