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者可以畢業,獲得畢業證書;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後有一門課程(或兩門非主要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可以結束學業離校,發給結業證書。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均為學歷證書,國家均予以承認。學歷顧名思義就是指學習的經歷因此,可以直接填"大學肄業",大家都明白是什麼意思就象1970-1977之間的大學填“大學普通生”一樣但是在明確學歷時,大學肄業通常被認為是高中畢業當然個別情況,也有被認定為大專學歷的(當唸完三年併成績合格,這不是普遍的)
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者可以畢業,獲得畢業證書;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後有一門課程(或兩門非主要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可以結束學業離校,發給結業證書。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均為學歷證書,國家均予以承認。學歷顧名思義就是指學習的經歷因此,可以直接填"大學肄業",大家都明白是什麼意思就象1970-1977之間的大學填“大學普通生”一樣但是在明確學歷時,大學肄業通常被認為是高中畢業當然個別情況,也有被認定為大專學歷的(當唸完三年併成績合格,這不是普遍的)
沒有學位證簡歷可以寫本科。大學本科是指高等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一般由大學或學院開展,極少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已經開展應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於理論上的專業化通識教育,應用型本科側重於應用上的專業教育和實際技能教育,學生正常畢業後一般可獲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沒有學位證只有畢業證也屬於本科學歷,學歷看的是畢業證書,不是學位證書。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歷。根據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
學歷證書按階段由低到高依次為小學畢業證書、初中畢業證書、技工學校畢業證書、職業高中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證書、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或上述相關學歷的結業證書。
學位和學歷不能劃等號,學位是學術稱號,學歷是學習經歷。有某種學位,不一定有某種相應的學歷;同樣,有某種學歷,並不一定有相應的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