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拿結婚證彩禮可退。因為沒拿結婚證屬於沒有建立法定的婚姻關係,因此,一般情況下,彩禮可退。
屬於以下情形,可以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沒拿結婚證彩禮可退。因為沒拿結婚證屬於沒有建立法定的婚姻關係,因此,一般情況下,彩禮可退。
屬於以下情形,可以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沒有領結婚證配偶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所以不享有法定繼承權,但是可以透過遺贈的方式取得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訂婚後男方出軌彩禮需要退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未共同生活的,應當退還彩禮;在此過程中,男方是存在過錯的,可以拒絕退還部分彩禮,退還的數額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