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一般來說,如果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沒有按照國家的規定,也沒有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那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會先扣留該車主的車輛,直到車主按照規定投保。除此之外,車主還要按照相關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要交的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一般來說,如果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沒有按照國家的規定,也沒有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那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會先扣留該車主的車輛,直到車主按照規定投保。除此之外,車主還要按照相關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要交的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沒帶行駛證開車的處罰是扣1分,罰款20-200元,扣車,如果你的車裡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開車,就要扣車。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依據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3、《91號令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5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而出現工傷事故的賠償由用人單位承擔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