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但沒與其結婚則沒有犯法,如果與其結婚了則觸犯了重婚罪,可被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夫妻一方已去世,那麼另一方可以與他人在一起並結婚。雖然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不一定違法,但是這種事情是違背社會道德的,是不被提倡的。如果明知道他人有配偶,還與之結婚且以夫妻名義生活的,這行為是故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也有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但沒與其結婚則沒有犯法,如果與其結婚了則觸犯了重婚罪,可被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夫妻一方已去世,那麼另一方可以與他人在一起並結婚。雖然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不一定違法,但是這種事情是違背社會道德的,是不被提倡的。如果明知道他人有配偶,還與之結婚且以夫妻名義生活的,這行為是故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也有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沒離婚帶孩子走是不犯法的,因為雙方都是有孩子的撫養權的。
但是這種行為會引起家庭內部的矛盾,對於孩子可能存在一定的影響。如果對撫養權有爭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沒離婚和別人生孩子犯法,可能會涉及觸犯重婚罪。構成重婚罪是指當事人明知別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了,或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第四點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等。
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