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河北勞動關係學院怎麼樣啊

河北勞動關係學院怎麼樣啊

  河北勞動關係學院較強於河北其他專科院校。

  河北勞動關係職業學院是經省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專科院校,隸屬於河北省總工會。學院由工會教育資源整合建成,現有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和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等多重教育層次,形成了具有工會辦學特色的普通學歷教育、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和職工職業技能培訓“三位一體”教育格局,學院同時承擔著全省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和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的基本職能。2010年學院被評為“全國職工教育培訓優秀示範點”。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是幾本啊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是二批本科和專科學校。

  學校前身是1949年在天津成立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由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李立三擔任第一任校長。1954年,學校從天津遷到北京,為中國工會和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培養了建國後最早一批勞動經濟管理專業人才。

  1984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中華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改建為中國工運學院,成為中華全國總工會直屬、獨立設定的成人高等院校。200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中國工運學院轉制升格為普通高等院校,並更名為中國勞動關係學院。

  根據2016年1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與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國際組織保持經常性的合作與學術交流,並與日本愛知大學、俄羅斯勞動與社會關係學院、美國西雅圖城市大學、法國IPAG高等商學院、白俄羅斯勞動與國際關係學院、等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際關係,定期開展教師及學生之間的交流,合作舉辦國際性和區域性學術會議。

勞動關係協調員什麼時候考試啊

  1、勞動關係協調員考試時間:每年的8月30日;

  2、勞動關係協調員指從事宣傳和監督勞動保障法律實施、管理勞動合同、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動關係的專業工作人員;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該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勞動關係協調員、勞動關係協調師、高階勞動關係協調師, 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7年2月21日釋出的《關於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公示內容調整情況的說明》中,勞動關係協調員職業正式納入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南京工程學院學生宿舍啥

  南京工程學院的學生宿舍分為三種:   1、北校區的大多數宿舍是四人間,上面是床、下面是書桌和衣櫃。有獨立的衛生間、洗漱間、陽臺。   2、其他校區的宿舍床是上下鋪形式,宿舍的另一面擺一排書桌。但這種宿舍一般比較大,衛生間可以刷卡洗澡。   3、北區9號站,10號站是新生宿舍。宿舍是6人間,空間比較大,宿舍 ...

勞動關係解除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什麼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 ...

建築企業勞動關係是怎樣的

  建築工人確認勞動關係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其中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 ...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1、用工主體不同:勞務關係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間,而勞動關係一般建立在企業,個體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自然人之間。   2、勞方待遇不同:與勞動關係相比,勞務關係中勞動者不享受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待遇。   3、合同約定不同:在勞動關係中,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對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時間,社會保險 ...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程式如下: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 ...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由於某種情況的出現而提前結束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具備特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自勞動合同終止時起,勞動合同就失去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