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行賄罪,在《刑法》上規定的是單位行賄罪,其量刑標準是: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人行賄罪,在《刑法》上規定的是單位行賄罪,其量刑標準是: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商業行賄罪量刑標準是:
根據《刑法》第390條,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3、透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透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