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在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險金請求權人,若是在合同中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通常是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作為被保人的遺產來處理,保險人依據《繼承法》的規定來履行保險金的給付。
《繼承法》中的遺產繼承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實為了避免糾紛,最好是明確受益人。
受益人在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險金請求權人,若是在合同中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通常是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作為被保人的遺產來處理,保險人依據《繼承法》的規定來履行保險金的給付。
《繼承法》中的遺產繼承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實為了避免糾紛,最好是明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即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將保險賠款金按照遺產法規定按繼承順序分配保險金。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金就只能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法定受益人的3種情況:
1、保險中,投保時沒有指定受益人;
2、指定的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它受益人;
3、受益人放棄或喪失受益權,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法定繼承順序規定。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若第一順序人健在將平均分配保險金,若第一順序人不在或自願放棄保險金才將由第二順序人平均分配。
被保險人和投保人都有權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無獨立指定受益人的權利。
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在繼承保險金時法定繼承人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順序繼承。這種保險金已經轉為被保人遺產的一部分,繼承人要按所繼承的金額交納個人所得稅、遺產稅。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