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方式不同
2、適用範圍不同
3、發生效力和方式不同
經驗步驟:1調整方式不同。原則一般不具有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行為模式和後果模式,而是較為抽象、籠統,通常是設定基本的精神和準則。規則通常明確具體,它是解決具體問題的直接依據。
2適用範圍不同。原則是從廣泛的現實社會生活中概括出來的行為準則,具有宏觀指導作用,使用範圍比較廣泛。規則具有調控的作用,只適用於某個或某類行為或事項,只在這種特定範圍內有效。
3發生效力和方式不同。原則發生效力時未必有針對性,往往在相同場合涉及多種原則效力,或在多個場合涉及多種原則效力。規則發生的效力的情形不同。當同一個案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規則並且他們之間存在衝突時,只能選擇一個規則適用,被選擇適用的是有效的,未被選中是無效的。
調整方式不同。原則一般不具有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行為模式和後果模式,而是較為抽象、籠統,通常是設定基本的精神和準則。規則通常明確具體,它是解決具體問題的直接依據。
適用範圍不同。原則是從廣泛的現實社會生活中概括出來的行為準則,具有宏觀指導作用,使用範圍比較廣泛。規則具有調控的作用,只適用於某個或某類行為或事項,只在這種特定範圍內有效。
發生效力和方式不同。原則發生效力時未必有針對性,往往在相同場合涉及多種原則效力,或在多個場合涉及多種原則效力。規則發生的效力的情形不同。當同一個案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規則並且他們之間存在衝突時,只能選擇一個規則適用,被選擇適用的是有效的,未被選中是無效的。
在適用範圍上,法律原則具有宏觀的指導性,其適用範圍比法律規則寬廣。 而法律規則只適用於某一型別的行為。
在作用上,法律原則是法律制度、規範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們是法律規則的本源和基礎,它不僅能保證個案的個別公正,還能使法律規則保持安定性和穩定性。而法律規則具有比法律原則強度大的顯示性特徵,即相對於原則,法官更不容易偏離規則做出裁決。
在內容上,法律原則卻比較籠統、模糊,它只對行為或裁判設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標準,但並不直接告訴指明應當如何去實現或滿足這些要求或標準,在適用時具有較大的餘地供法官選擇和靈活應用。而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該怎麼適用就怎麼適用,靈活性較小。
在變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則有較強的穩定性。法律原則通常是社會重大價值的積澱,不會輕易改變,相比之下,法律規則的改變要容易得多。
法律條文是表現法律規則的形式;法律規則是法律條文所要表現的內容。法律規則和法律條文的關係一般是對應的。但是我們在法律條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規則的情況是不同的,具體而言,大致有以下幾類突出的情形:
一個完整的法律規則由數個法律條文來表述。
法律規則的內容分別由不同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法律條文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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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別:贈與金可給可不給,如果是法律規定的補償金就必須要支付。
2、補償金和賠償金最根本的區別是,補償金是補償性質,不以對損害有責任為前提;賠償金是對損害的彌補,是以有損害責任為前提。
3、補償金是指當事人對損失的發生,沒有法律上的責任,為公平原則,法律要求一方給付另一方適當數額的補償、補助。賠 ...
1、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且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消滅的客觀事實。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一類,可劃分為絕對事件和相對事件。絕對事件不是由人們的行為而是由某種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自然死亡與出生、時間的流逝等自發性質的現象。相對事件是由人們的行為引起的,但它的出現在該法律關係中並 ...
是一門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識性、綜合性和實踐性於一體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於2006年出版後,為了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課題組分別於2007年7月、2008年1月、2009年5月和2010年5月對教材進行了修訂。 ...
第一,政治和法律都是社會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但政治比法律涉及的範圍廣泛。在一國中,法律體系是單一的,而政治力量卻是多樣的。法律直接反映統治階級的政治要求,為統治階級政治服務,反對被統治階級的政治。第二,法律是統治階級進行政治鬥爭的有力手段之一,法律和統治階級的政治在本質上是完全一致的。第三,法律必然以政治 ...
戒律與法律會衝突,但若戒律與法律衝突了,那麼必須以法律為準。
1、宗教戒律只規範信徒的行為,對於不信宗教的人沒有作用。
2、宗教戒律在我國任何時候也不能與法律相沖突,必須以法律為準。 ...
1、法律是透過立法、實施並強制執行的,以此來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而道德則是透過科學、正確的評價, 推動法律的廢除、修改以及實施等。制約道德或者不道德的行為, 都不會超越社會基本秩序的許可範圍。
2、在法律規章制度中, 會存在一些道德條款, 同樣的, 在道德規範中, 也會有一些具有法律性質的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