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關係不能斷絕。父母和子女關係是一種血親關係,血親關係多因血緣關係而形成,血緣關係不能透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因此,斷絕父子關係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在法律上,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自然血親關係,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
法律是沒有規定怎麼斷絕父子關係的,而且斷絕親子關係只是個人行為,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係:
(1)子女被他人收養,則父母子女的關係依法消除。
(2)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結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離婚而解除。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111條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如果是基於生理上的父子關係法律沒有規定斷絕,但是非親生父子關係可以透過協議斷絕。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在法律上斷絕父子關係是不成立的,也不受法律支援。父子關係是兩種,一是親生子,二是收養子,親生子是血親,誰也無法解除,收養子可以解除養父子關係。姓氏是可以改的,因為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戶口可以自行選擇分開還是不分開。
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係形成的。繼父母子 ...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而我國法律是不支援斷絕父子關係這一行為的,所以斷絕父子關係也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 ...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父子關係是基於血緣關係形成的,是無法斷絕的;如果父子關係是基於收養等關係形成的,在孩子成年後,收養關係解除,父子關係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會消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 ...
如果是親生父子,法律不允許斷絕關係,自然也就不存在分配財產的問題;如果是養父子解除收養關係的,則雙方各自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 ...
這種協議書是無效的,法律不承認斷絕父子(女)關係。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父母。這是法定義務。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 ...
依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的規定,親生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是不能斷絕的,這種關係基於血緣產生的,我國法律是不支援這種行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