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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後判刑嗎

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後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還要判刑嗎

  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上取保候審可以緩刑嗎

  判緩刑的機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審這個強制措施就是針對罪行非常輕的人的,否則的話肯定刑拘,不會給取保的。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懷孕取保候審判刑

  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   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   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

取保候審開庭還會判刑坐牢

  取保候審後開庭後還會有可能判刑坐牢。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 ...

公安局取保候審還會判刑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判刑是根據所犯罪名的事實,予以懲罰。取保候審只是在定罪前不用關押,並不影響法院判決。如果法院查明未犯罪,就不會判刑。如果確認有罪的,取保候審之後還是會判刑。 ...

取保候審還會判刑

  不一定。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項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超過有期徒刑的刑罰就不會被判刑。在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判決之前,被告是否會坐牢將不得而知,取保候審的最高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申請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依照刑事訴訟 ...

取保候審檢查院錄口供會判刑

  取保候審後還要偵查,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將案件材料,包括口供一起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構成犯罪就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 ...

取保候審還會判刑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取保候審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第一,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係。   第二,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第三,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 ...

醉駕取保候審可以免訴

  醉駕一般不能免除起訴,除非有刑訴法第十六條的情形可以免除起訴。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