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脅迫”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同時規定,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對於程式的選擇,既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也可向人民法院訴請撤銷。
租房押金不退違法。如果承租人未依約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租的情況下,屬於違約。押金是否可以退還以及應該怎麼退則要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是怎麼約定的,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如果約定了違約不退押金的情況下,房東有權不退回押金。
根據《憲法》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
《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
第3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如果採用暴力手段甚至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根據《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其中,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係,是指出生關係。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我國婚姻法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記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具有夫妻的權 ...
法律規定冷暴力屬於家暴。家庭冷暴力是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法律依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條,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反家庭暴力是國 ...
殺人不一定會被判死刑,需要根據案件情況來判決。如果是過失或者有自首情節的,可以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 ...
陪產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多數省份的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
【法律依據】
《 ...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主要職責: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並造冊;保管各類遺產;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 ...
領結婚證不需要經過父母同意,結婚登記完全憑夫妻雙方自願,其他任何人無權干預。法律規定,對於結婚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