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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有時間規定嗎

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有時間規定嗎

  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有時間規定,時間為兩年。這個執行期限的起算點有下列三種情況:

  1、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2、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比如撫養費案件,大多數撫養費是以分期履行的方式。

  3、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判決後不執行可以再起訴嗎

  不能再次起訴,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進一步加強執行措施;可以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儘量查詢對方的財產線索,有利於判決結果實現。

  拓展資料:

  法院對案件的調解,在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之後,法院是以出具調解書作為結案標誌的。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透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登記離婚後房產過戶有時間規定嗎

  登記離婚後房產過戶沒有時間限制;同時,對於離婚房產,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要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

  再者,透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最後,房管手續只要一人(協議取得房屋產權的那一方)去辦理即可,無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離婚協議中規定一方要補償另一方資金才能獲得房屋權屬的,在辦理房管手續時需提供資金轉賬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院判決超過申請執行期限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該期間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申請執行人超出上述期間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不應主動釋明及適用執行時效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

農業銀行信用卡提額時間規定

  農行目前新推出了一款信用幣,可以透過申請信用幣曲線提額。   農業銀行信用卡臨時提額可是提高總額度的10%-50%。   農業銀行在申請臨時額度之後,所使用的臨時額度會計入下一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中,需要一次性還清。   農業銀行規定提高臨時額度需要用卡3個月以上才可以申請。   農業銀行規定提高固定額度需 ...

買房交稅時間規定

  買房交稅時間:正確的應該是合同生效之後就可以去申報了,繳納稅款之後才能辦理房產證。為了不讓開發商佔用你的資金,在交錢之前問問什麼時候得證。一般一個月左右就能把證件辦下來,特殊的也是兩三個月。   至於說領到房產證後才可以交稅,這個肯定不是指的是房產交易所產生的稅費。比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都是領到房產證後 ...

再就業優惠證年審時間規定

  再就業優惠證年審有時間規定。再就業優惠證,是針對下崗失業人員按城市有關規定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憑證,政府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個人在再就業、創業時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同時對相關企業吸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員工也給予減免稅收、提供貸款等有關優惠措施。再就業優惠證經稽核後馬上辦理年審。《再就業優惠證》年審時間 ...

申請駕駛證年齡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 ...

離婚再復婚時間限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辦事程式有稽核申報資料-填表-健康檢查-受理-審批-收費-發證。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但一般情況離婚當天是沒有 ...

辦理離婚時間規定

  辦理離婚是沒有時間規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