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流程為:
1、向做出生效判決或調解書的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4、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5、建議法院依法處以司法罰款和拘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流程為:
1、向做出生效判決或調解書的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4、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5、建議法院依法處以司法罰款和拘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撫養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收費,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