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價值包括人生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兩個方面。任何價值都是表示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意義,人的價值也是如此。不過在社會實踐中,人在價值關係中的主體、客體位置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是主客體的有機統一。一個人,一方面是價值主體,他把他人和社會作為自己的價值客體,他是需要的主體,有其自身的需要,他要依靠他人和社會的活動及其成果來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向社會的索取,或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
人生的價值包括人生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兩個方面。任何價值都是表示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意義,人的價值也是如此。不過在社會實踐中,人在價值關係中的主體、客體位置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是主客體的有機統一。一個人,一方面是價值主體,他把他人和社會作為自己的價值客體,他是需要的主體,有其自身的需要,他要依靠他人和社會的活動及其成果來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向社會的索取,或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
清明的寓意是什麼 清明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氣候清爽溫暖、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清明之所叫清明是因為氣候暖和,草木萌動,杏桃開花,處處給人以清新明朗、欣欣向榮的感覺。
價值意義:
1、清明節是緬懷已逝生命,激發現有生命,紀念自己身邊的,自己親近的已逝的親人,感謝先人賜予我們生命的一個節日。如何透過我們現有的生命延續過去的生命,用過去的生命激發今天的生命。緬懷的意義不單純是對親人的思念,更該成為一種民族的風俗,成為一個種族的繁衍儀式。我們對自己親人每年一次的掃墓就是一個典禮,是敬祖報本觀念的延續。
2、清明節還是“生機的節日”,迎接大自然的生機,擴大大自然的生機。大自然到了清明節的時候是生機勃發的。植樹就是古人擴大自然的生機,古代有“插柳留春”的習俗;踏青則是珍惜自然的生機,到自然中去,擁抱大自然、親近大自然,蹴鞠、盪鞦韆、拔河等等,以此來迎接大自然生機的到來。
3、清明節融合了古代的寒食節。寒食本來就是一種大自然的節律,加上人文精神,所謂人文精神就是那許許多多的傳說和人物中國的傳統節日,大多都是由大自然的節日轉化而來的,從自然到人文,“感自然節律而成,蘊人文精神而豐”。
清明的發展演變: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春祭大節,與清明春祭相對應的是重陽秋祭,春秋二祭,古已有之。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禮俗觀念。
清明節有著久遠的歷史,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後續漸漸融合了寒食節和上巳節的習俗。古時我國南北風俗各異,唐代以前我國北方上墓祭掃主要是在寒食節與寒衣節。從《禮經》等文獻的記載來看,唐代以前我國北方並沒有清明節上墓祭掃的例規,到了唐代時清明節上墓祭掃已成風氣。
唐代是我國南北各地墓祭風俗融合時期,沿襲清明墓祭風俗,並擴大到全國各地。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因與清明節日期相近。宋元時期,清明節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並融匯了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等習俗內容。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的清明節,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將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活動相融合定型;由於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習俗移置到清明節,我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在清明節禁火與吃冷食的習慣。
明清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仍然堅持並發展著其在春季生活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大節的地位。民國時期,清明節這天,除了原有的掃墓、踏青等習俗,植樹也被確定為常規專案,這實際上不過是對民間長期延續的植樹風俗的一個官方認定。
1、從生物意義來看,答案很明確:“為了繁衍下一代”。我們都是基因的載體,我們活著就是為了繁衍下一代,只要物種能夠繁衍,寶貴的DNA能夠傳遞,個體生命沒有意義。這個原理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已經得到了相當完整的闡述。
2、當然動物也一樣有這種本能,比如能感動無數人,在死亡面前仍然堅持保護自己孩子的小動物們,無非都是按照自己的本能行事。我們可能同時選擇性忽視了另外一些故事,比如在饑荒面前,動物們甚至會吃掉自己的幼崽,老鼠經常這麼幹,貓,狗,豬也會這麼做。原因也無非是為了儲存母體,以便將來有更好的機會繁衍下一代。
3、這個意義只能靠你自己找尋,別人的意義對你可能沒有意義。你需要自己找尋對自己來說有意義的事情,活出自己生命的意義。這個意義,別人無法強加給你,需要你內心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