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專業教育是培養各類體育專門人才的一種特殊的體育教育。這種教育是隨著近代教育制度的確立、近代學校的出現而興起的。早期體育專業教育機構幾乎都是培養體育教師的,可以視為當時的“體育教育”專業。在歐洲,工業革命後,教育中強調“三育並重”,體育逐漸成為學校教育的組成部分,體育師資有著較為廣泛而穩定的社會需求。這種體育專業單一的狀況,大抵持續了一個多世紀。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高等學校招生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
體育專業教育是培養各類體育專門人才的一種特殊的體育教育。這種教育是隨著近代教育制度的確立、近代學校的出現而興起的。早期體育專業教育機構幾乎都是培養體育教師的,可以視為當時的“體育教育”專業。在歐洲,工業革命後,教育中強調“三育並重”,體育逐漸成為學校教育的組成部分,體育師資有著較為廣泛而穩定的社會需求。這種體育專業單一的狀況,大抵持續了一個多世紀。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高等學校招生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
高考體育專業考試有身體素質專案、輔助技術專案、專項技術專案三部分。身體素質專案包括100米跑、800米跑、5米三向折回跑;輔助技術專案在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定位球傳準與顛球、體操預擺分腿騰越縱箱(男)或分腿騰越橫箱(女)中選一項;專項技術專案,可在田徑(除100米、800米外)、籃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游泳、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選一項。
高考體育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佔60%,專項技術佔40%。專項考試除田徑、游泳外,採用等級宏觀控制評定成績的辦法,即按一、二、三級運動員三個等級控制評分。
各專項分值滿分為40分,評分控制範圍:一、二級運動員34分至40分,三級運動員24分至33分。在高考體育考試時,主考人員應嚴格參照各項等級標準,根據考生的實際水平評定成績。
凡專項技術考試成績(田徑、游泳除外)達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須參加由高考考點組織的複試,其成績以高考體育複試為準,未參加高考體育複試的考生,專項技術成績無效。
可以報考體育教育、警察體育、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社會體育、體育保健康復、運動生理生化、運動解剖與生物力學方向的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新聞方向的新聞學、體育管理方向的公共事業管理、運動心理方向的應用心理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武術、運動康復、休閒體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