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15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所謂“應繳稅額”,是指進出口貨物、物品應當繳納的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的稅額。走私貨物、物品所偷逃的應繳稅額,應當以走私行為案發時所適用的稅則、稅率、匯率和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計算,並以海關出具的證明為準。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15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所謂“應繳稅額”,是指進出口貨物、物品應當繳納的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的稅額。走私貨物、物品所偷逃的應繳稅額,應當以走私行為案發時所適用的稅則、稅率、匯率和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計算,並以海關出具的證明為準。
虛開普通票5萬立案標準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四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規定,虛開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有: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採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