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消費品有:
1、煙。凡是以菸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都屬於“煙”這個類目,需要繳納消費稅;
2、酒和酒精。包括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五個子類目。其中酒精的範圍還包括各種工業酒精、醫藥酒精、食用酒精;
3、化妝品。指日常生活中用於修飾美化人體表面的用品;
4、貴重首飾和寶石。包括各種金銀珠寶首飾和經採掘、打磨、加工的各種珠寶玉石;
5、鞭炮和煙火。指平時放的焰火和爆竹;
6、汽油、柴油。這是工業必不可
應稅消費品有:
1、煙。凡是以菸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都屬於“煙”這個類目,需要繳納消費稅;
2、酒和酒精。包括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五個子類目。其中酒精的範圍還包括各種工業酒精、醫藥酒精、食用酒精;
3、化妝品。指日常生活中用於修飾美化人體表面的用品;
4、貴重首飾和寶石。包括各種金銀珠寶首飾和經採掘、打磨、加工的各種珠寶玉石;
5、鞭炮和煙火。指平時放的焰火和爆竹;
6、汽油、柴油。這是工業必不可
1、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是指納稅人生產應稅消費品,不是直接用於對外銷售而是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非應稅消費品或者用於其他方面的應稅消費品;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凡用於其他方面應當於移動使用時納稅;
3、確定銷售額的方法: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 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的加權平均計算;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 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捐贈的是自產的應稅消費品要視同銷售,並計算消費稅。
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企業對外捐贈資產,包括捐贈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應按正常會計處理要求核算,待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再按計算的會計利潤根據稅法要求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企業所得稅。 企業對外捐贈資產分為捐贈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兩種情況。 不論企業對外捐贈何種形式的資產,一律作為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