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調整在保護公民消費權益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一般指於1993年10月31日頒佈、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而該法的頒佈實施也是中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的權利。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調整在保護公民消費權益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一般指於1993年10月31日頒佈、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而該法的頒佈實施也是中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的權利。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為: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次,以專章規定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義務。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專章規定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義務。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