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啟微信,進入到深圳居住證公眾號首頁。
2、點選最下方的業務辦理,選擇居住證。
3、進入到居住證/簽註申辦首頁,點選最下方的查詢按鈕。
4、在查詢介面,選擇居住證狀態查詢。
5、進入居住證狀態查詢介面,輸入姓名以及證件號碼,然後點選查詢。
6、姓名與證件號碼無誤的狀態下,查詢資訊會顯示在查詢按鈕下面, 會顯示居住證簽發日期以及對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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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進入居住證狀態查詢介面,輸入姓名以及證件號碼,然後點選查詢。
6、姓名與證件號碼無誤的狀態下,查詢資訊會顯示在查詢按鈕下面, 會顯示居住證簽發日期以及對應的狀態。
持證人可以享受下列權益: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和檢驗手續;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申請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申請計劃生育基本服務;申請免費婚前健康檢查;申請基本殯葬服務補貼;申請開具居住證明及與身份相關的證明。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要的,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三章居住證管理第十九條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5、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