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工每月最低工資為兩千二百元,非全日制工按小時計算,每小時最低為二十點三元。這兩個資料是由2018年深圳市人社局釋出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沿用至今,最新的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還在諮詢收叢集眾的意見,尚未調整。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
2020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工每月最低工資為兩千二百元,非全日制工按小時計算,每小時最低為二十點三元。這兩個資料是由2018年深圳市人社局釋出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沿用至今,最新的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還在諮詢收叢集眾的意見,尚未調整。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
按照深圳最新發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5元/小時。總休水平比2016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了100元/月。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於2021年3月份人社部發布的檔案裡面規定的,規定表明深圳市目前最新的工資標準和2018年一樣,深圳市的工資標準沒有依據地區發展水平不同而設定不同的檔次,全部都是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每小時20.3元,月最低工資2200元。目前深圳的最低工資比廣州的還高。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最低工資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021年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最新 2021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