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即自學考試,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社會人員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透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透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自考,即自學考試,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社會人員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透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透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江西自考是一年三次。分別為四月倒數第二個週末,七月第一個週末和十月最後的週末,各縣市自考辦報名時間分別為上年12月下旬,當年五月下旬和八月上旬。有準考證的老考生的網上報名時間還可延長一至二個月。
報考條件: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在中國定居並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報名。
報考物件的限定,公安管理專業本科段報考物件限定為公安,護理學專業本科段報考物件限定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對口專業專科畢業生;中藥學本科段報考物件限定為已取得衛生類職業資格的在職人員,具有中藥士、藥劑士及以上技術職務,或從事中藥生產,經營等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職人員中的專科畢業生;藥學專業本科限定為具有醫學類專科以上學歷的在職人員或在校學生。
根據廣東省自考委的規定 ,廣州自考一年安排3次。
為維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公平與公正,保障考生參加考試的權益,方便考生報名報考,根據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通知,廣州自考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考試時間安排在1月份、4月份、10月份。根據通知,1月份為公共課考試,4月和10月為專業課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