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闖紅燈處罰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扣6分,罰款200元。
闖紅燈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在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新規定中指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原來扣3分提高到扣6分,闖紅燈照片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並依規定讓違規者交罰款。
深圳闖紅燈處罰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扣6分,罰款200元。
闖紅燈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在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新規定中指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原來扣3分提高到扣6分,闖紅燈照片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並依規定讓違規者交罰款。
1、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後,一般在網上3~7天就能查詢到或者是收到簡訊通知的,最晚不超過13個工作日,闖紅燈一般是扣6分,並處200元罰款。
2、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
3、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注意儘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週期,避免一個記分週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闖紅燈處罰的依據: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透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以至於造成交通阻塞的,處五百元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