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為從二品,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主要是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
知府為從四品,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長官。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知州為從五品,是中國古代官名,清朝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
巡撫為從二品,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主要是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
知府為從四品,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長官。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知州為從五品,是中國古代官名,清朝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
直隸巡撫相當於現在的直轄市市委書記。
直隸巡撫是古代官名。順治五年置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順治十五年改為直隸巡撫。順治十七年移駐真定。次年復置總督於大名。康熙三年仍為三省總督。康熙八年裁三省總督,仍置直隸巡撫,駐保定。康熙五十四年加直隸巡撫以總督銜,不為例。雍正二年詔嘉直隸巡撫李維鈞勤慎,特授為直隸總督加兵部尚書銜,裁直隸巡撫,從此成為定製]。
八府巡按的官職是監察御史。正四品官。
分巡各省稱巡按御史,戲劇、小說等引用改成八府巡按,職權極大。
八府巡按只是戲曲上的官職,在明朝都察院下倒是有十三省巡按一職全稱為巡按御史,正七品,《明史》記載:“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一人,遼東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據《清史稿》記載,清初沿明制,設都察院,下有十五道監察御史。順治初,又有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順治以後逐漸廢除,改為十三科道,而每省中設分巡道一職,即俗稱道臺,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