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體上每省置提督軍務總兵官一員(福建設兩員,陸路、水師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長江水師二提督),簡稱提督,為一省綠營兵的最高長官,秩從一品,而仍受總督或巡撫節制。所屬有鎮、協、黃、汛各級,其直轄部隊稱提標。清學政以提督某省這政為全銜,此提督與明代同,非正式官名。簡單來說,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
清大體上每省置提督軍務總兵官一員(福建設兩員,陸路、水師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長江水師二提督),簡稱提督,為一省綠營兵的最高長官,秩從一品,而仍受總督或巡撫節制。所屬有鎮、協、黃、汛各級,其直轄部隊稱提標。清學政以提督某省這政為全銜,此提督與明代同,非正式官名。簡單來說,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
省長在清朝相當於巡撫這個官職。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在南北朝時期,巡撫就已經初步具備了軍事與民事這兩項職能,時有派遣巡撫出巡邊鎮及賑災撫民的情況。到了唐代,正式設立巡撫為職官,並改巡撫為巡撫使。武則天時期,狄仁傑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撫使。然而遍尋諸史,在唐代僅見三人擔任過巡撫使,出現的頻率很低。到了宋代,巡撫使制度日趨發展,巡撫一詞開始常常見諸史籍,為明清時期巡撫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礎。
1、九門提督只負責京畿城防,相當於現在的北京衛戍區司令部司令。
2、“九門提督”是中國清朝時期的駐京武官,正式官銜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設立於康熙十三年。主要負責北京內城九座城門。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成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還負責巡夜、救火、編查保甲、禁令、緝捕、斷獄等,實際為清朝皇室禁軍的統領,初設立時品秩為“正二品”,後升了半格為“從一品”。
3、北京衛戍區負責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守備勤務、反恐維穩任務,開展民兵、兵役和動員工作,維護首都軍容風紀,協助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等。北京衛戍區的責任重大,起著保衛首都的作用,外界稱之為“御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