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各個時期我國人口如下:
公元1652年,清世祖順治9年,全國總人口1448.3858萬,清實錄世祖卷61;
公元1713年,清聖祖康熙52年,全國總人口2358.7224萬,清實錄聖祖卷257;
公元1741年,清高宗乾隆6年,全國總人口14341.1559萬,高宗實錄卷157;
公元1834年,清宣宗道光14年,全國總人口40100.8574萬,宣宗實錄卷261;
公元1887年,清德宗光緒13年,全國總人口37763.6萬,光緒會典卷17。
清朝各個時期我國人口如下:
公元1652年,清世祖順治9年,全國總人口1448.3858萬,清實錄世祖卷61;
公元1713年,清聖祖康熙52年,全國總人口2358.7224萬,清實錄聖祖卷257;
公元1741年,清高宗乾隆6年,全國總人口14341.1559萬,高宗實錄卷157;
公元1834年,清宣宗道光14年,全國總人口40100.8574萬,宣宗實錄卷261;
公元1887年,清德宗光緒13年,全國總人口37763.6萬,光緒會典卷17。
中華民國一開始便轄有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山東、山西、河南、河北、陝西、甘肅、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等22省。後來北洋政府增設了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
在北洋政府時期結束後,新組的國民政府將這些特別區域和寧夏、青海一同建為6個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個地方。
1945年後,國民政府將東三省劃分成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臺灣成為35
明萬曆年間,中國人口已經達到約1、9億。崇禎年間,中國北方爆發大規模鼠疫和旱災,引起農民起義。戰火波及整個北方和南方部分地區,共造成約4000萬人死亡。中國人口下降為1、5億左右。後清軍入關,在北方罕遇抵抗。南方抵抗較為激烈,加上戰爭中清軍的屠城以及遷海,到康熙初年為止,造成了約700萬人的損失。中國人口進一步下降為1、4億多。此後北方人口開始穩步增長,南方又經歷了三藩之亂,又造成1000萬以上的人口死亡。到康熙17年,中國人口約為1、6億,此後進入高速增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