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殿試自順治三年也就是1646年開始舉行。殿試的地點,清初在天安門外。順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丹墀前,雍正元年,因天氣寒冷又移到殿內進行,乾隆以後殿試改在保和殿內進行。殿試策題一般都由皇帝親命。為防止漏弊,由讀卷官密擬策題,當即送皇帝閱定之後由監試御史臨場監督,連夜印刷,印刷的場所戒備森嚴。貢生答卷後,由讀卷官閱卷。試卷經過反覆閱定後擬定名次,並將前十名試卷隱去姓名、履歷、三代,進呈皇帝欽定名次。
清朝的殿試自順治三年也就是1646年開始舉行。殿試的地點,清初在天安門外。順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丹墀前,雍正元年,因天氣寒冷又移到殿內進行,乾隆以後殿試改在保和殿內進行。殿試策題一般都由皇帝親命。為防止漏弊,由讀卷官密擬策題,當即送皇帝閱定之後由監試御史臨場監督,連夜印刷,印刷的場所戒備森嚴。貢生答卷後,由讀卷官閱卷。試卷經過反覆閱定後擬定名次,並將前十名試卷隱去姓名、履歷、三代,進呈皇帝欽定名次。
清朝後期的殿試保和殿內舉行。清朝的殿試自順治三年(1646年)開始舉行。殿試的地點,清初在天安門外,順治十五年(1658年)改在太和殿丹墀前,雍正元年(1723年)因天氣寒冷又移到殿內進行,乾隆以後殿試改在保和殿內進行。殿試製度始於唐代武則天(690--715年)時,清因循前代成例。考試時間,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始定於每年四月二十一日,後成定製。因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故不設考官,只設讀卷官。由皇帝親簡大學士2人、部院大臣6人充任。殿試只考制策一場,當日交卷。試題大多在殿試前一日由讀卷官密擬,以俟欽定。有時,也由皇帝親自擬定試題。殿試時,派王、大臣監試,另有御史4人參與監試。以禮部尚書為提調,由內閣、翰林院、詹事府、光祿寺、鴻臚寺等處派出20餘人,執行受卷、彌封、收掌、印卷、填榜等具體事務。
1、第一是狀元,第二是榜眼,第三是探花。
2、殿試,為宋(金)、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之一。又稱:“御試”、廷試”、“廷對”,即指皇帝親自出題考試。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區別等第。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創制,但尚未成定製,宋代始為常制。明清殿試後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從唐朝武則天時期起創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