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武官處以“三班”者,稱“祇應官”,有左、右供奉班。太宗時因資品少,又陸續創設三班借職、三班奉職(原殿前承旨)、左右班殿直、左右侍禁、東西頭供奉官,稱“小使臣”;內殿崇班、內殿承製以及閣門祇候,稱“大使臣”。大、小使臣都由三班院統轄。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其他武官都改稱“大夫”或“郎”,唯有使臣依舊不改。宋高宗時重定武階,其中小使臣八階,大使臣兩階。
宋初武官處以“三班”者,稱“祇應官”,有左、右供奉班。太宗時因資品少,又陸續創設三班借職、三班奉職(原殿前承旨)、左右班殿直、左右侍禁、東西頭供奉官,稱“小使臣”;內殿崇班、內殿承製以及閣門祇候,稱“大使臣”。大、小使臣都由三班院統轄。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其他武官都改稱“大夫”或“郎”,唯有使臣依舊不改。宋高宗時重定武階,其中小使臣八階,大使臣兩階。
清朝的武官品軼和名稱的分類比較複雜,在各行省和府衙中的地方武官不受當地地方官員節制,屬於獨立序列,武官分為京官和外官,基本如下:
1、正一品:領侍衛內大臣 、掌鑾儀衛事大臣;
2、從一品: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將軍、都統、提督 ;
3、正二品: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
4、從二品:散秩大臣 、副將 ;
5、正三品: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
6、從三品: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
7、正四品:二等侍衛、雲麾使、副護軍參領;
8、從四品: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
9、正五品:三等侍衛、治儀正;
10、從五品: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
11、正六品:蘭翎侍衛、整儀尉;
12、從六品: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
13、正七品:城門史、太僕寺馬廠協領 ;
14、從七品:盛京遊牧副尉 七品典儀 ;
15、正八品:外委千總;
16、從八品: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
17、正九品:各營藍翎長,外委把總。
官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未入流者為吏。
正一品:領侍衛內大臣、掌衛事大臣、伊犁將軍;
從一品:駐防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八旗護軍統領、(左、右)翼前鋒統領,副都統、總兵;
正三品:副將;
從三品:步軍翼尉、 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護軍參領、城守尉、參將;
正四品: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指揮同知、宣慰使、土遊擊;
從四品: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土都司、兵備道、代本;
城門領、包衣護軍副參領、包衣驍騎副參領、包衣佐領、四品典儀;
正五品:步軍副尉、步軍校;
從五品:委署護軍參領、下五旗包衣參領;
正六品:蘭翎侍衛、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從六品:內務府蘭翎長、六品典儀;
正七品:城門吏、太僕寺馬廠協領;
從七品:衛千總、安撫使司僉事;
正八品:外委千總;
從八品:委署親軍校、委署驍騎校;
正九品:各營蘭翎長、外委把總;
從九品:太僕寺馬廠委署協領;
未入流:五城兵司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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