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可以交易的股票範圍如圖 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 H股公司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透過上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SPV,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聯交所上市的股票。2014年11月11日,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成為首批港股通業務結算銀行,獲准辦理港股通業務的資金跨境結算以及換匯等業務。
港股通可以交易的股票範圍如圖 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 H股公司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透過上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SPV,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聯交所上市的股票。2014年11月11日,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成為首批港股通業務結算銀行,獲准辦理港股通業務的資金跨境結算以及換匯等業務。
1、賬戶
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執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幣種
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3、訂單型別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型別: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4、委託申報
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程式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引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入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5、可交易股票數量
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餘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淨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淨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6、碎股交易
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透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根據《特別規定》,投資者可以透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與主機板不同,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資者需關注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