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瀘溪縣境內苗族的婚姻一般比較自由,男女共同支配家庭經濟,組成一夫一妻制家庭。男女若另尋新歡,妻子有權另嫁他人,並可帶走一部分勞動所得的財產。苗族男女青年均豪爽大方,能歌善舞,有著廣泛的社交自由。透過各種會期,民族節日,走親戚,趕歌場,互相結識,對山歌,勾通情感。表達愛戀之意。進而互贈信物表示訂婚,在訂婚後雙方仍是自由地參加各種會期和社交活動。如果一方發現對方在愛情上不專一,就主動地退回信物表示毀約。從訂婚到結婚都是自己作主,父母很少包辦,也很少提到嫁妝和彩禮的多寡。
苗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導致一些青年早戀,解放前一般在15至17歲就結婚,18歲以前都有第一小孩,俗稱三十六歲做爺爺的說法。新中國成立後,頒佈了《婚姻法》禁止了早婚,但在一些偏僻山區仍有早婚早育現象。
男女青年訂婚後,男方於春節期間去幾個小夥挑著餈耙,臘豬腿、罈子酒,糖果等去女家拜年一、二次。苗族結婚儀式非常隆重,在結婚前一月,女方開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會陪哭,嫂子們勸解亦哭,統稱“哭嫁”,實際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禮到女家。女方則宴請賓客,舅爺,姑爺及親友禮作賀。這時“哭嫁”也達到高潮。
結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賓客齊集,男方必須在插花日派迎親隊伍去女方家。迎親隊伍由年青的7----11人單陣列成。領隊的男人叫“娶親大哥”,女子叫“娶親婆”另外還跟隨一班吹鼓手[樂隊]。迎親隊到女方家寨外即鳴放鞭炮,女方緊閉大門,必待娶親大哥送上開門禮紅包,講一番娶親客套話,才準進門, 迎親隊坐席飲酒時。女方村中的姑娘們會向迎親客人們勸酒,必將迎親客人灌醉,姑娘們還借勸酒、上菜、上茶、盛飯等伺機向迎親人臉上摸抹鍋底黑,摸得娶親人個個成為大花臉,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蕁麻葉對娶親人圍攻,打得娶親人遍體都是豆渣;蕁麻葉蜇得娶親火焦辣疼,叫“打親”“打發”,既越打越親,越打越發。要女方待老年人出來制止才停。
然後,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對唱山歌,通宵達。結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開始發親,由女方送親大哥[兄弟]背新娘從正門出換新鞋送入戶門外的花轎中,抬去男家。若途中與別寨娶親隊伍相遇,則各搶先從高處繞過。到了男家門外就由娶親大哥背新娘從門前火盆上走過,然後新郎新娘行禮拜堂,男方則大擺宴席三天,答謝親朋好友等不在話下,過完三早後新郎陪新娘回孃家探親小住幾天。
四川南部和西南部苗族自稱蒙,川東南苗族自稱仡熊,漢文史書稱紅苗、白苗、 青苗、花苗等。四川約有五十三萬餘人。主要居住在宜賓地區、瀘州州市、黔江地 區,尤以古藺、敘永、興文、珙縣、筠連、彭水、黔江、秀山、酉陽等縣最集中。 涪陵地區、樂山市、攀枝花市、重慶市、涼山州也有一些苗族成大雜居、小聚居分 布。 其先民最早居黃河中下游地區,與古三苗有關。後遷至江漢平原,隨後由東往 西遷徙。秦以後,苗族先民活動於武陵、五溪地區即包括今川東南範圍。唐末北宋 之際,其部分經黔東遷入川南。晚至明清,苗族遷徙到川西南。明末清初,苗族地 區逐步進入封建地主制社會,但苗族一起發動多次反清起義。1928年 1934年,紅 軍在川東區建立工農民主政權。1935年,紅軍長征經過川壩苗區。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立後與土家族聯合建立4個自治縣、21個苗族鄉 。苗語屬漢藏語系苗瑤語族苗語 支。川苗講湘西方言和川滇黔方言。近代以來普遍能講漢語。1906年基督教傳教士 和苗族知識分子創制的苗文,曾在川南部分苗區傳播。1956年設計出三套苗文在苗 區試行。 信仰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人造物崇拜。近代,部分苗族信仰基督教或天主 教。實行一夫一妻制。經二代家庭為主。主要節日有踩山節、趕秋節等。重婚喪禮 俗,通行土葬。女性服飾絢麗多彩,蠟染技藝高超。民間文學內容豐富。喜愛吹笙 和歌,捧笙而舞。川東南苗區流行陽戲。以農業為主,兼及畜牧和林業。主食玉米, 長於豆腐製作。民居川東為幹欄式,川南為平房。
服飾
苗族服飾反映了苗族歷史悠久、居住分散風俗多樣的特點,苗族支系與支系、縣與縣,易於寨與寨之間在服飾上都有嚴格區別。其服裝的主要色調亦不盡一致,所謂 白苗 、 黑苗 、 花苗 、 漢苗 等就是依據所著服色或服式而來的自稱或他稱,也有根據婦女的裙樣,稱為 長裙苗 和 短裙苗 的。 其實,同一種稱呼之嚴,不同地域的婦女服飾也各各不同。同是 白苗 ,麻栗坡一帶的人,上著圓領開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鑲襯,內著白色衣,領圍胸襟露出白衣,額部以白巾交叉而纏,白巾上又纏黑巾,黑白分明;而鎮雄、威信一帶的 白苗 ,穿青黑色斜襟長衣,下著縐褶花裙,凡領邊、袖口、圍腰都以五色絲線鑲繡,以寬約五寸,長達丈餘的青黑布纏頭,突出的白色在於裹白布綁腿。 苗族服裝大多遍施圖案,刺繡、挑花、蠟染、編織、鑲襯等多種方式並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繚亂。尤其從刺繡圖案中往
往可以尋出苗族的歷史和象徵意蘊,可謂是 有意味的形式 。例如,文山 花苗 ,在其黑色圓領斜襟窄袖衣的領邊、袖肘繡有紅、黃、藍、白等花紋,紋路多呈花狀、江水狀,據說這些花紋象徵著苗族祖先所居之地:紅、綠波浪花紋代表江河,大花代表京城,交錯紋代表田埂,花點代表穀穗。祿勸、武定、安寧一帶的大花苗愛披加花披肩,上繡三道方形圖案,與苗族古歌上 格蚩尤老練兵場廣花三道 的說法正相符,所以,傳說它象徵古代的練兵場和令旗,披肩兩頭的花紋代表過去京城的城市和街道 這些服飾的來由,大多與上古九黎三苗與黃帝逐鹿中原,戰敗後從黃河流域退到長江,又退到雲貴高原的歷史有關。因而,苗族的衣裝圖案並非每個能織會繡的男女都可以隨心所欲地織繡,什麼地方飾什麼圖案,什麼圖案表示什麼,什麼身份年齡的人該飾什麼圖案,都有嚴格的規定。
苗族婦女大多佩戴手鐲、耳環,胸前有大項圈及銀鎖,有的在項圈與銀鎖上還垂下長短不同的銀質珠穗,顯得華貴富麗。
生活
相見先問姓為苗族交際習俗。青年男女之間第一次見面,按規矩首先應問清對方的 姓。若雙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稱,以禮相待,不能戲謔、對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戲謔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慮向對方求愛,末修眉才可用 言語歌聲探情示愛。打轉也是苗族交社會俗。苗族男子喜歡佩刀。生下男孩後,父母和親友要準備 一塊與孩子體重相等的鐵埋於地下。以後,男孩的每年生日,將鐵挖起來 鍛打一次。孩子長到16歲時,將此鐵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節日
趕苗場
為苗族傳統節日。流行於敘永、古藺一帶。每年農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舉行兩次。關於趕苗場的起源,相傳是苗族人在一次起義失敗後形成的。官府不讓他們聯聚會。人們便以到場壩吹蘆笙娛樂為名,秘密聯絡,後來逐漸演變為固定的節日。
贈帶節
流行於敘永縣下東一帶。每年農曆二月初五日舉行。屆時,方圓數十里的青年男女。如雙方中意,便可互贈腰帶,作為訂婚禮物。事後反悔者,可索回腰帶,解除關係。
羊馬節
流行於秀山縣龍池、石堤一帶。每年農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舉行。屆時,人們殺豬宰羊,請客送禮,隆重慶祝節日。
趕秋節
流傳天秀山縣。每年立秋日舉行。屆時,人們從四面八方湧向集會地點,參加和觀看打鞦韆、舞獅子、玩龍燈、上刀梯等活動。關於趕夥節的起源,傳說是古時候一個聰明的小夥子,為民尋找心愛的姑娘,便將一人坐的鞦韆改制成八人坐的鞦韆,吸引遠近的人們都來盪鞦韆。在鞦韆場上,他終於找到了心愛的姑娘。從那以後,每年秋天人們都要聚到一起盪鞦韆。年復一年,便形成為趕秋。
除夕洗腳
也是苗族節日習俗。每年除夕,各家去溪邊河畔挖來幾株葉片逆水的菖蒲,扯一些烏泡葉、桃花葉枝,晚上將它們放進鼎罐中煨一罐水。水熱後倒入盆中洗腳。
在湘西的土家族青年男女中,香袋是他們的定情的信物。一般由漂白絲布作袋面,紅布做袋裡,上面繡著“鴛鴦戲水”等圖案。如果小夥子得到姑娘的香袋,就等於得到了姑娘的心,男方去提親十拿九穩。湘西土家族姑娘在出嫁的當天晚上,有鍋灰塗抹“模米”的風俗。“模米”是代表新郎來迎親的那個小夥子,一般“模米”沒有特殊標記,還故意混在人堆中,要女方將其找出來。姑娘出嫁時,全村的姑娘都來陪她唱哭嫁歌,陪唱的姑娘會積極辨認誰是“模米”,以便用鍋灰塗抹他,因為是他代表新郎娶走了新娘。有時實在辨認不出,姑娘們就將男方來的小夥子全部塗抹,據說,被塗抹的小夥子越多,日後女方愛上男方的小夥子就越多,新娘新郎婚後也能相親相愛。新娘在婚禮上的哭嫁歌,是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準,誰家的姑娘不善於哭,就會被認為才低賢劣。在哭嫁歌中,新娘要將新郎和媒人一一埋怨過來。而且哭的時間在出嫁的七至二十天就開始了,到新娘被送上花轎時,才算結束。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長者為家長,弟兄長大結婚後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子供養。婚姻有父母包辦和自由戀愛兩種形式。包辦婚姻,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幾歲時,由男方父母送與幼女一套衣裙等即為議定終身,此種情況,雙方多有親戚關係,待姑娘長大正式結婚時,男方要付一定銀錢作身價,孃家要以一頭牛或一日豬作嫁妝,以 ...
苗族家庭多數一夫一妻制。若夫婦久婚無子女,經女方同意,男方可娶二妻(妾),妾之地位與前妻平等。中年喪偶可再婚嫁。男女青年戀愛自由,結婚要徵詢父母的意見,若父母反對,則採取私逃的辦法。有些地方至今還有“姑舅表婚”的近親結婚現象和不落夫家習俗。
桂北和桂東北土山區的苗族人民以糯米、大米為主食,雜以玉米、小 ...
鳳凰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 ...
1、三月初三青年男女對歌戀愛。
2、四月初八吃烏飯,紀念楊再思,也有傳說是紀念要一妹烏飯用樹葉煮成,要提前將姑娘接回孃家一起吃烏飯;近處的可以不回孃家,但要給她們送去。此俗僅限於楊姓。
3、六月初六敬土地神,到田坎上掛紙、燒香。一般都將家譜曬一次。
4、十月二過小年,要殺老鼠吃。 ...
1、苗族青年男女戀愛,最重情義,彼此有了較深的瞭解後,才可贈物為憑。並有定婚、過禮、結婚、回門等程式。請媒說親,叫“討口風”,到女家央求次數越多越好,叫做“親要多多求為貴”,吃了“放心酒”,才算正式定婚,再選擇吉日向女家送禮,叫“送親酒”。聚親時,隊伍到女家要行“開門禮”,賽放鞭炮。吃罷飯後,再寅、卯時刻 ...
苗族古代婚姻曾經歷過血緣婚、“普那路亞婚”,對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態。實行一夫一妻制以後,婚姻締結有自主婚和包辦婚兩種。結婚年齡一般在16歲至23歲左右,男性婚齡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會嚴格恪守著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內,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透過遊方,雙方自願就可以互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 ...
1、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