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是讓孩子記住生日。孩子長到十二歲後, 多不再“做生”。為老人祝壽俗稱“做生兒”。年滿60歲的老年男女,本人父母均故者,便可稱“壽”。親朋前來祝賀要帶壽禮,主家要設宴招待親朋。新中國成立後,兒女為老人“做生兒”者甚多, 改革開放以來更普遍,客人僅限於內親。老年人亡故後,三年內兒女逢其生日,仍至墳前致祭。
“做生”,是讓孩子記住生日。孩子長到十二歲後, 多不再“做生”。為老人祝壽俗稱“做生兒”。年滿60歲的老年男女,本人父母均故者,便可稱“壽”。親朋前來祝賀要帶壽禮,主家要設宴招待親朋。新中國成立後,兒女為老人“做生兒”者甚多, 改革開放以來更普遍,客人僅限於內親。老年人亡故後,三年內兒女逢其生日,仍至墳前致祭。
濟源市平原地區村落稠密集中,山區村落稀疏分散。農村同宗聚居現象普遍。平原村鎮民宅多系起脊瓦房,習慣於建兩樓房。用料講究,博風碩大。舊時, 民宅佈局多為“四合院”,土木結構,且講究頗多,房脊內習慣放五穀雜糧、紙墨筆硯、錢幣等;房屋取向不取正南正北子午線;檀椽忌用桑柳等材,券門不壓門墩;門窗講究眉(門)高眼(窗眼)低,後牆不取窗戶,門窗尺寸不離五等。新中國建立後,民宅建設從房室結構到院落變化不斷改變。
60年代,少數人家始建磚木結構兩層樓房;70年代,部分村鎮開始搞新村規劃,廢除四合院,興建排子房;80年代, 多數村鎮實行新村規劃, 改排子房為獨戶獨院。主房為明三暗四或明四暗五的兩層樓房, 多為磚木結構或磚木、鋼筋混凝土結構。房頂多為傳統小青瓦斜坡式樣,前置出簷平頂陽臺。90年代至今,平頂混凝土兩層、三層樓房逐漸多起來,而且眉(門)眼(窗)齊平,後牆開窗與前牆基本對稱。山區、丘陵區過去多住窯洞,依堰築就,冬暖夏涼,但透光較差。60、70年代後,農民開始用磚石券窯, 瓦房逐漸增多, 多系土木結構。80年代以來,建磚木結構者逐漸多起來, 與平原地區相似,但裝修上較次。深山區過去的草房,基本絕跡。
濟源舊有的喪葬習俗繁雜。人死後, 其子女要立即央人到各親戚家“報喪”,待親戚到齊後,即入殮釘棺,多數人自死到葬,一般不超過七天, 其間晚輩子(女)孫(女)要晝夜守靈。埋葬前一天下午和晚上,要舉行“請牌位”(上墳請祖宗陰靈)、“壓紙”、“上饌菜”(即祭奠亡靈)等儀式。出殯時,晚輩子孫和親屬均頭戴孝帽, 身著孝衣, 手拄哀杖哭送柩到墳。棺木放入墓穴後,子女各填三鍁土後反家,然後由“忙工”填土封墓。葬禮結束。葬後第二天,子女上墳前“濺湯”。死後每逢“七數”直至“七七”及“週年”,子女和親友要上墳祭奠。三週年過後,孝子脫孝。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提倡喪事簡辦。60、70年代,不少農村改革葬禮,人死後由生產隊主持開追悼會, 子女臂戴黑紗,革去了帶迷信色彩內容,但進入80年代後大多數又恢復了原來程式,死葬前一天用“吹手班”改為用音響車、放電影。1999年以來,全市實行殯葬改革,除深山區個別地方和回民等少數民族外, 禁止棺木土葬,一律推行火葬。
回民實行土葬、速葬。按伊斯蘭教經典規定,死者在家停留不得超過三天,不準賠葬衣服。葬前將死者抬上榻布(公用的木質床),用清水洗身,接著用白布將屍體穿裹(男三件,女五件,即白布做的大單子8尺,小單子7尺, 內衣5尺,女子外加腰裙4尺,蓋頭三尺),悼者繞屍 體一週作告別儀式,然後開追悼會, 由阿訇念“展達子”(追悼詞),而後入墳。葬前,由死者家中長輩帶領死者子、侄到墳地點明穴位,挖南北方向之墓穴,穴底北頭再挖穿堂,將死者放入穿堂後,封住堂門, 填好墓穴, 留下墳墓。墓兩頭各栽樹一棵。死者死後7天、40天、百日、週年,家屬請阿訇到墳頌念“天經”,並炸油香送至親朋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