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投資的合法性,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由於缺乏監管,其流通和交易形式大多類似於證券發行上市,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不透明,遇到問題時難以監管。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波動較大,容易使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
法律依據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中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投資的合法性,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由於缺乏監管,其流通和交易形式大多類似於證券發行上市,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不透明,遇到問題時難以監管。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波動較大,容易使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
法律依據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需要繳稅。比特幣是近年來一種新型加密的貨幣,在全球市場上大為流行。首先買賣和轉讓時要根據比特幣幣值的稅率按照一定的比值進行繳納費用。
有關的稅務機關會進行登記和核查,一旦發生異常情況,比特幣的來源不明,則有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產生損失。
比特幣不屬於傳銷,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釋出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透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散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透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約2100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