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不可以從右邊超車,汽車超車時候應該從左邊進行超車,在超車時,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超車不可以從右邊超車,汽車超車時候應該從左邊進行超車,在超車時,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交通法規許可實施超車的條件:超車應從左側超車。開啟左方向燈,注意與被超車輛保持安全的距離,不應跟得太近,必要時可向前車示意。所以,如果右側超車就是違章的行為,至於右側超車出現交通事故誰應該負責任,還要根據發生交通事故的具體情節綜合判定。
威脅行人安全
在中國大陸交通一般為右側行駛,這樣左側一般會存在超車的空間,右側超車會容易撞到行人等,很不安全。
存在視覺盲區
我國汽車多設計成為左舵車,因此駕駛員右側的盲區較大,與左側相比視野嚴重受到限制,因而駕駛員很容易忽視處於這個位置的車輛,十分容易與“右側超車”的車輛發生碰撞。尤其“右側超車”違法行為的第三步是往左並回原車道,若被超車輛沒有及時發現右側超車的違規車輛,而向右變道時,就會加大交通事故發生機率。
不利於觀察
因為駕駛室在車輛左側,如果駕駛員想從前方車輛的右側超車,就必須將車與前車錯開才能觀察是否可以超車,這樣就增加了安全隱患。而正常從左側超車,就可以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在偏離車道相當小的狀況下觀察是否可以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