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在正月初一這天不能回門,回門會把孃家吃窮,只有在正月初二以後才能回孃家。在臺灣有這樣的民諺:“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門擔擔。”意思是說有父母的女兒,在正月初二以後,孃家人必然來接回去團圓,只有無父無母的女兒,沒有親人想念,孃家也就不派人來接了。
民間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在正月初一這天不能回門,回門會把孃家吃窮,只有在正月初二以後才能回孃家。在臺灣有這樣的民諺:“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門擔擔。”意思是說有父母的女兒,在正月初二以後,孃家人必然來接回去團圓,只有無父無母的女兒,沒有親人想念,孃家也就不派人來接了。
大年三十除夕夜是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之一,傳統文化習俗由來已久,也有很多的禁忌。有一種說法是大年三十這天,嫁出去的女兒不可以回孃家,否則會“把孃家吃窮”,破壞孃家的氣運。回孃家只能在正月初二或者初三的這天。
大年三十為什麼不能回孃家
民間有一種說法,大年三十媳婦不能回孃家,這種習俗由來已久。傳統習俗認為:年,中秋,是家人團聚的兩個重要節日。一般說來,媳婦是不得回孃家的。過年,一家人聚在一起,辭舊迎新,除夕要吃團圓飯。有些地方,還要把去世的先祖請回來。所以,這時候,是不準外人介入的。封建社會中,出嫁的女人已經不再是自家人,回孃家就要犯大忌。民間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年夜飯叫外人吃,會把自家吃窮。還有一個原因是,除夕這天家裡會很忙,婆家很多人來拜年,媳婦要忙著接待客人,所以不能回孃家。
正月初二回孃家
傳統習俗中,除夕和初一都不能回孃家。出嫁的女兒只能在正月初二、初三回去,夫婿要同行,也稱迎婿日。這一天出嫁的女兒回孃家探訪乃至小住。因為女兒在出嫁後,在婆家要操持家務,伺候公婆,還有應付各種妯娌、姑嫂關係,甚是辛苦,所以孃家會趕在節慶時接女兒回家來住幾天,名為探親,實則休息。表達了傳統人民對家的思念及情感。
回孃家要準備什麼
回孃家自然不能空手而歸,要準備一些禮品。可以準備一大袋的餅乾、糖果,由母親分送鄰里鄉親,一如過年的情景。如果家中有多個女兒的,而這些女兒又不在同一天歸來,那麼,就要來一個分一次。禮物頗薄,四塊餅乾而已,但是它反映的情意卻甚濃,真正的是“禮輕情意重”,它表達了姑娘對鄉親的切切思念。姑娘回到家中,若家中有侄兒,當姑母的必須再掏腰包,包個紅包。女婿也得陪同一起回來,表達對岳父岳母的孝敬和感激之情。
所謂回孃家是指已婚女兒帶夫婿孩子回到家裡給父母拜年。
為什麼必須在正月初二而不能正月初一呢?
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因為,已婚女人被認為是“外人”;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家裡過除夕、初一。
老祖宗享用供奉後,在初一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兒就可以回家了。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如果由於某種特別的原因,已婚女兒在家裡過年,那可能父母、家人包括自己都會十分的不高興。這也是一種沿襲以久,而且可能還要執行很長時間的文化現象。
“回孃家”又稱“歸寧”。過去新婦的回門有許多禁忌,不過是指新婦在回孃家方面的禁忌事項。新婦回門後,身份已經變了,是人家的人了,因而孃家也時常“防著她”。
正月初二祭財神的祭品五大供分別是 正月初二回孃家代表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