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功能是指金融市場對宏觀經濟的調節作用。金融市場一邊連著儲蓄者,另一邊連著投資者,金融市場的執行機制透過對儲蓄者和投資者的影響而發揮著調節宏觀經濟的作用。
1、直接調節。金融市場的直接調節作用實際上是金融市場透過其特有的引導資本形成及合理配置的機制。首先對微觀經濟部門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宏觀經濟活動的一種有效的自發調節機制。
2、間接調節。金融市場的存在及發展,為政府實施對宏觀經濟活動的間接調節調控創造了條件。貨幣政策屬於調節宏觀經濟活動的重要,宏觀經濟政策,其具體的調控工具有存款準備金政策、再貼現政策、公開市場操作等,這些政策的實施都以金融市場的存在、金融部門及企業成為金融市場的主體為前提。金融市場既提供貨幣政策操作的場所,也提供實施貨幣政策的決策資訊。此外,政財政政策的實施,也越來越離不開金融市場,政府透過國債的發行及運用等方式對各經濟主體的行為加以引導和調節,並提供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也對宏觀經濟活動產生著巨大的影響。
1、交易價格具有特殊性在商品市場,商品的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而金融市場上特殊商品的價格:利息率,不是表現特殊商品的價值,而是表現特殊商品的使用價值。貨幣等金融工具買賣、轉讓的不是貨幣,而是貨幣的使用權。買者購買使用權後,可以投資於各種經營活動,以獲取更多的利益,即獲得多於償還貨幣給貸款者的本息。金融市場的價格:利息率的波動,客觀地反映市場銀根的鬆緊。在金融市場上,由於商品”的單一性,決定了利率的一致性。不論借錢的目的是什麼,在期限一致、金額相同時,利率基本相同。因此,統一的利息率是金融市場特殊商品交易的參考值,對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價格有制約作用。
2、交易物件的週轉具有特殊性在商品市場上,商品隨交易活動的結束而退出流通領域轉入消費領域。但是,金融市場交易完成後,交易物件還會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內,帶著利息返回。因為金融市場交易只轉讓了資本的使用權而未出賣所有權。
3、貸款活動的集中性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者很多,涉及政府、工商企業、家庭和個人等多方面,但卻很少是直接將資金提供給需求者。往往是透過金融機構把各方面的資金集中起來,然後再貸給需求者使用。可見,金融市場的借貸活動不是零散的,而是具有很強的集中性。
信用風險在金融市場中的主要表現就是對信用進行評級,然後可以控制風險。
信用風險在金融市場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資本市場缺乏層次,直接融資存在結構缺陷
我國目前債券和股票市場的發行和流通雖然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但是,廣大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躋身其中,大型企業依然佔據優勢。加之在債券市場投資者的構成當中,機構投資者一直是絕對的主力,當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偏小、流動性受限時,對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通常有限。
2、間接融資體系存在制度缺陷,大企業對小企業形成明顯的“排擠效應”,縣域中小企業融資出現真空
由於歷史沿革和現行的管理體制,四大行的主要客戶群體依然為國有大企業,中小企業很難得到貸款。從金融體制方面分析,與眾多的中小企業相比,我國中小銀行不僅數量嚴重不足,而且進一步發展面臨著諸多障礙,無力滿足縣域經濟中廣大中小企業對於金融服務的需求。
3、缺乏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正規制度安排和相應配套措施
(1)法律制度和實踐對信貸人權利保護不利。在我國的整個法律制度安排中,缺乏對信貸人權利的保護,嚴重影響到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性和可得性。加之金融機構債權保護手段嚴重不足,通常運用的追償、行使抵押權、訴諸法律等手段的運用效果不佳。2000年以來,雖然金融機構將90%以上的債務企業破產案件訴諸了法律,但通常法律保護的也只是賬面債權,債務企業的財產已經被轉移,金融機構債權實際上被懸空。形成了在一些產權保護差的地區,借款企業逃廢債嚴重,銀行惜貸、被動防守、信貸結構進一步惡化,中小企業融資更為困難的惡性迴圈局面。
(2)大多數中小企業對資訊披露重要性的意識淡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對於資訊披露重要性的認識雖然有所加強,但遠未達到完善的程度,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形成重視對外信用度和企業道德的商業習慣。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對於“市場交易”的前景和重要性還缺乏認識,“市場交易”的場所制度很不完善、全國性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
(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力較弱,風險補償機制缺位。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呈現出多樣化特徵,但其總體實力較弱、擔保風險累積,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作用的發揮。
1、證券市場綜合反映國民經濟執行的各個維度,被稱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客觀上為觀察和監控經濟執行提供了直觀的指標。
2、在金融市場上,多樣化的金融工具為資金盈餘者提供了多種選擇,資金盈餘者可以利用組合投資方式,實現投資風險分散。同時,不同的人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不同,當金融工具的持有者認為繼續持有該金融 ...
1、廣義的金融市場泛指資金供求雙方運用各種金融工具,透過各種途徑進行的全部金融交易活動。
2、包括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各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供求雙方之間所有的以貨幣為交易物件的金融活動,如存款,貸款,信託,租賃,保險,票據抵押與貼現,股票和債券買賣,黃金外匯交易等。 ...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者者雙方透過作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如股票、債券、儲蓄、金融同業拆借、回購協議、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短期政府債券、大面額可轉讓存單市場都是金融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所謂資金融通,是 ...
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不同的金融市場主體有著不同的價值取向與風險、成本、收益的判斷標準,由此也就決定了金融市場競爭的客觀存在。
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 ...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政府、中央銀行、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個人等五類。 一、政府 政府在金融市場中主要是充當資金的需求者和金融市場的管理者。 二、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是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者和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者,透過在金融市場上吞吐有價證券直接調節貨幣供給量,影響和指導金融市場的執行,是貨幣政 ...
1、籌資—投資功能。金融市場一方面為資金需求者提供了透過發行證券籌集資金的機會,另一方面為資金供給者提供了投資物件。不同資金供給者透過購買多種多樣的金融工具,將閒散資金聚集起來,就可以為企業發展、政府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大量資金。
2、資本配置功能。金融市場中各種金融工具價格的波動將引導貨幣資 ...
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如下:
中小企業是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首先要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中小企業因為抗風險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實物資產有限,少有銀行願意接受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