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方法。
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無期徒刑具有以下特點:
1、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剝奪自由是沒有期限的,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
3、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於無期徒刑無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57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方法。
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無期徒刑具有以下特點:
1、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剝奪自由是沒有期限的,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
3、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於無期徒刑無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57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犯罪中止的特徵包括: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1、保管合同是提供勞務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單務、無償、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雙務、有償、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標的物交付給保管人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獲得物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條,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