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機動車被暫扣後,在收到交通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應當在15天內繳納罰款,並接受處罰,然後在30天內帶齊機動車的所有合法手續,再配合處理違章是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放車單,根據放車單的提示到指定地方提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駕駛人機動車被暫扣後,在收到交通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應當在15天內繳納罰款,並接受處罰,然後在30天內帶齊機動車的所有合法手續,再配合處理違章是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放車單,根據放車單的提示到指定地方提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接受處罰時候,請帶上有違法行為的車輛有效證件和違法處理駕駛員(或者經辦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通知單上一般有15天以內主動處罰的要求,這個是可以不用擔心的,超過時間接受處罰不會加大處罰力度也不會增加處罰金額。所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手續辦理好以後,應該及時去銀行繳罰款,現在違法處理視窗不會直接接收罰款的。罰款結束,執法單位會出具放車單,放車單上面有停放車輛的地點,按照地址你去提車就可以了。這個違法處理和車輛屬於什麼性質關係不大,都是隻要攜帶車輛行駛證,接受違法處理駕駛員本人的駕駛證就可以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無論無證駕駛在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
無證駕駛摩托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