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瓦斯檢查員、安檢員、放炮員、電工、絞車司機、採煤機司機、電鉗工、瓦斯抽放工、探放水鑽工、瓦斯鑽工等等都屬於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殊種類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透過,現予以公佈,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凡是瓦斯檢查員、安檢員、放炮員、電工、絞車司機、採煤機司機、電鉗工、瓦斯抽放工、探放水鑽工、瓦斯鑽工等等都屬於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殊種類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透過,現予以公佈,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從事對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 按照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人員、鍋爐司爐、操作壓力容器者、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金屬焊接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瓦斯檢驗者、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機動船舶駕駛人員及輪機操作人員、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均屬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年齡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符合相應工種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義務:1.嚴格執行特種裝置有關安全管理制度並且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按照規定填寫執行、交接班等記錄。
3、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且記錄。
4、參加應急演練,掌握相應的基本救援技能。
5、參加特種裝置事故救援。
責任:1.積極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