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乘機,但屬於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隨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態物品除外;液態物品包括所有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例如礦泉水、飲料、湯及糖漿、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剃鬚泡沫及香體噴霧、牙膏、隱形眼鏡藥水、頭髮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膠產品等。所以燜燒杯帶的粥不能隨身攜帶上飛機,但是可以進行託運處理。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乘機,但屬於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隨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態物品除外;液態物品包括所有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例如礦泉水、飲料、湯及糖漿、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剃鬚泡沫及香體噴霧、牙膏、隱形眼鏡藥水、頭髮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膠產品等。所以燜燒杯帶的粥不能隨身攜帶上飛機,但是可以進行託運處理。
川北涼粉如果是涼拌坐飛機可以隨身帶,如果是有湯汁的,建議吃完後再登記。
詳細禁運物品如下所示:
1、易碎或易損壞物品;
2、易腐物品;
3、現金、有價票證;
4、珠寶;
5、貴重金屬及其金銀製品;
6、古玩字畫;
7、電腦、個人電子裝置;
8、樣品等貴重物品;
9、備有鋰電池;
10、重要檔案和資料;
11.旅行證件、醫療證明、X 光片;
12.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藥;
能,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的鋰電池可以隨身攜帶上飛機,但攜帶的時候要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且只能隨身攜帶,不能放在托執行李裡面。乘機鋰電池攜帶規定:
1、旅客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 (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 機等)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2、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 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膠袋或保護盒 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3、旅客攜帶鋰電池驅動的輪椅或其他類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為醫療用途攜帶的、內含鋰電池的行動式醫療電子裝置的,必須依照相關規定和要求攜帶並經航空公司批准。旅客可提前與航空公司諮詢以便獲得幫助。
4、按照中國民航局的規定,攜帶乘機的鋰電池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要求,建議旅客從正規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鋰電池,以免給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