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證年審需要材料:
1、經營者的身份證影印件,單位持法人身份證;
2、機動車行駛證正、副本;
3、機動車車輛登記證書;
4、機動車駕駛證正、副本;
5、從業人員資格證;
6、《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7、停車服務費;
8、《道路運輸證》正本、待理證;
9、二級維護卡;
10、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
營運證年審需要材料:
1、經營者的身份證影印件,單位持法人身份證;
2、機動車行駛證正、副本;
3、機動車車輛登記證書;
4、機動車駕駛證正、副本;
5、從業人員資格證;
6、《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7、停車服務費;
8、《道路運輸證》正本、待理證;
9、二級維護卡;
10、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
1、護士變更註冊申請稽核表1份。稽核表在菏澤衛生網下載中心上下載,用A4紙正反兩面列印,並加蓋原執業單位與擬執業單位的公章。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擬聘用醫療機構出具的聘用合同或聘用證明,並加蓋公章。
4、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新設醫療機構還需提交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影印件。
6、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板照片2張,稽核表、聘用證明上各貼一張。
7、民營醫療機構,護士變更還需提交原單位護理人員名單,並加蓋原單位公章。
需要提供戶主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相關的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才可以申請辦理公民若需要辦理戶口遷移,具體資料需要諮詢當地戶籍部門為準。一般情況下只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代為辦理的,其他人是無法代為辦理的。戶主代辦理戶口遷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